根据2019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www.dyq.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概况;部门领导信息;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决策公开。主要包括:决策执行情况;年度重点工作事项落实。
(三)财政信息。主要包括:本机关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报告。
(四)行政权力。主要包括:东营市自然资源局东营分局权责清单。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公示包括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与公共资源配置包括土地征收;灾害事故救援包括预警信息、灾害救助、工作信息。
(六)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要包括:本单位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其他,即《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
1、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yq.gov.cn)。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东营区人民政府公报》:基层村(居)委员会、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站),区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提供纸质公报免费查阅,并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有免费取阅点;免费取阅点地址、联系方式、开放时间等详情可以点击网址 http://www.dyq.gov.cn/col/col245808/index.html进行查看并下载。可登录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dyq.gov.cn/col/col334812/index.html)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还可使用手机登录微网站(登录专栏扫描二维码),通过手机及时查阅政府公报。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东营区宁阳路101号;查档电话:0546-8222581;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区图书馆(地址:东营区井冈山路与新泰路交叉口西南150米;联系方式:0546-8262151;查阅服务时间:全年365天开放,冬令时8:30-17:00;夏令时:8:30-17:3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地址、联系方式、开放时间等详情可以点击网址http://www.dyq.gov.cn/col/col235655/index.html?vc_xxgkarea=00450726-3进行查看。
●公开时限
本机关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到东营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专栏链接(http://www.dyq.gov.cn/col/col41006/index.html)下载(或见附件),书面填写《东营区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表》。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当面提交
办公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钟山路913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工作日);下午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46-8227776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东营市东营区钟山路913号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分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邮政编码:257091
联系电话:0546-8227776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申请地址:http://www.dyq.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02可在该页面下选择提交申请的政府单位。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东营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东营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书面申请栏目中下载打印(栏目地址:http://www.dyq.gov.cn/col/col41006/index.html)。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申请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钟山路913号
邮政编码:257091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工作日);
下午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546-8227776
传 真:0546-8227779
电子信箱:dyqguotujuadm@dy.shandong.cn
(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钟山路913号
邮政编码:257091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工作日);
下午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546-8227776
传 真:0546-8227779
电子信箱:dyqguotujuadm@dy.shan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公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95号
邮政编码:257091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工作日);下午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546-8081649
传 真:0546-6098656 0546-8086294
电子信箱:jbangongshi@dy.shandong.cn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东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营区井冈山路91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46-8268619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东营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钟山路909号
邮政编码:257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46-7035109
附件:1、信息公开申请表.doc(下载)
2、东营区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2024年5月27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