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特编制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yq.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1118号;邮政编码:257000;联系电话:0546-8180610;电子邮箱:dygxq@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始终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聚焦企业发展需求,持续夯实基层服务基础,严格落实“五公开”工作要求。2025年度,管委会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运营“东营高新区”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900余条,全面覆盖重点领域公开范畴。其中,严格遵照规定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关键信息;同步细化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基础政务内容,做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下属事业单位等信息的及时公开、动态更新与全面完善。管委会始终秉持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以透明化政务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2)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单位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比去年减少1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按类别梳理编制公开事项,实现目录动态更新,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了《东营高新区管委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覆盖采集、审核、发布、归档、销毁全流程,确保信息规范流转。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起草、审查、公布、备案、清理等环节要求,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以东营区政府网站为核心载体,实现政府信息的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与高效管理利用,为公众和企业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便捷化、智能化服务。2025年度我单位未制作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依托东营区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由专人负责内容维护,保障信息及时更新、准确规范。二是运营“东营高新区”微信公众号,2025年度累计信息900余条。三是夯实线下公开阵地建设,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政务公开服务体系。
(5)监督保障。健全体制机构建设,明确专职部门统筹推进,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支撑。我单位积极参加区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4次,并定期在本单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2025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及责任追究情况,特此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惠企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多以文字原文为主,可视化、通俗化解读不足,企业对政策条款、申报流程理解不透彻。二是政策推送精准度不足,未实现“政策找企业”,部分企业因信息壁垒错失政策红利。
(二)改进情况。一是丰富解读形式,推出图解、短视频、案例解析等多元化产品,拆解政策要点与申报指南,让企业易懂易用。二是建立企业与政策“双画像”机制,依托政务平台智能匹配政策,通过公众号等点对点精准推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度本单位无收取相关处理费的情况。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紧扣中心工作与企业群众需求推进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惠企政策等关键内容,规范公开流程与标准。优化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将公开事项嵌入业务流程,实现同步推进。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创新政策解读与推送方式,提升信息触达率。强化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畅通渠道、优化流程,确保上级部署要求落地见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度本单位共收到政协提案2件,吸收采纳2件。涉及“企业抱团出海”内容,均按期回复。对2025年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和吸收采纳情况进行总结,并依托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4.工作创新情况。东营高新区为打造“活力高新 科创新城”一流营商环境,更好实施“益企同新”行动,提升企业政策知晓率,深耕政务新媒体建设,在“东营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创新开设两大特色专栏。一是“惠企政策”专栏,归集发布政策原文、申报指南与解读内容,实现惠企信息精准推送、直达快享。二是“媒体聚焦”专栏,整合转载主流媒体报道,集中展示辖区企业发展成效与创新成果。双专栏联动发力,既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又有效扩大了高新区品牌影响力。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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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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