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y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1118号;邮政编码:257000;联系电话:0546-8180610;电子邮箱:dygxq@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加强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024年度我单位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余条。本单位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按规定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公开、更新、完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等信息。我单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比去年增加1件,申请方式为邮寄渠道,其内容涉及项目相关的规划计划,已按期答复。2024年我单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我单位由专人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对因工作实际发生变动的政府信息及时修改完善,定期清理网站中的失效信息,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三是加强公开目录建设,参照省、市、区各级做法,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调整并完善发布了《东营高新区管委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4年度我单位未制作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依托东营区政府网站,积极主动公开、更新、完善相关内容。二是通过政务新媒体加强宣传推广力度,2024年度“东营高新区”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000余条,依托“知东营”APP,累计发布信息300余条。三是本单位设有线下政府信息公开“公示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2024年我单位调整了东营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1名。我单位积极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积极参加区级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2024年度,本机关并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及责任追究情况,特此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需改正和完善。一是涉企意见征集发布较少;二是各部室存在依申请公开答复不熟练、不规范、适用《条例》不准确等情况。

对于以上情况,我单位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一是依托门户网站、“东营高新区”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一步主动发布涉企惠企政策等信息。二是建立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利用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增强涉企惠企政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坚定企业家信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我单位积极组织举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会2次,进一步深化各部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提升相关业务知识水平,为进一步规范和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本单位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深化政务公开,遵循上级政策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透明度。二是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包括政策、财政预决算等。三是提升公开质量和效率,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完善公开平台和渠道,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工作。五是加强监督和保障,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

3.2024年本单位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建立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及时向企业发放惠企政策汇编,深入研究政策内容,针对包靠企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宣传上级出台的减税降费、科技创新、产业升级、金融支持等涉企热点政策,帮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二是2024年,高新区借助中国网、光明日报、大众日报等多个省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对惠企政策进行深入解读,让广大企业能够更好地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红利。其中,在中国日报网发表了“东营高新区:向“高”攀升,向“精”图强”;在山东新闻联播发表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强信心 稳经济 促发展】”等。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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