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3年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联系电话:0546-818061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3年度我单位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本单位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公开、更新、完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等信息。涉及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按规定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及时发布东营高新区年度计划和总结。确保了广大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单位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2023年我单位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定期清理失效信息,定期更新应公开和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了《东营高新区管委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压紧压实责任,推进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2023年,我单位无重大突发事件、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未制作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依托东营区政府网站,积极主动公开、更新、完善相关内容,实现了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标准统一,检索方便快捷,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升政务公开力度,2023年度在政务新媒体“东营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累计发布信息1000余条,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快捷性,增强广大受众面。依托“知东营”APP,加强宣传推广力度,累计发布信息200余条。本单位设有线下政府信息公开“公示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东营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我单位调整了东营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1名。我单位积极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次,积极参加区级政务公开专题培训4次,进一步提升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资金投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进行。2023年度,本机关并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及责任追究情况,特此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整体完成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不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尚存在盲区。对此,我单位着重做好以下方面: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全员培训、重点单位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深入学习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要点等专业知识,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与能力。二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提高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覆盖面,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同时,结合线上线下传播方式,使政务信息更加贴近公众生活,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本单位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公开内容、方式、时间等。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和参与度。四是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整改问题。

3.2023年本单位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工作创新情况。一是2023年高新区惠企政策解读发表于多个省级媒体平台。二是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方式融合,利用新媒体和政务公开公示栏,方便群众了解政务信息。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1月15日

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音频:

点击播放视频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