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2年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联系电话:0546-81806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要求,2022 年度我单位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余条。一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按规定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二是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公开、更新、完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等信息。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因职责范围所限,本单位主动公开内容不涉及《条例》第二十条第(八)、(九)、(十一)、(十四)项方面信息,特此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2022 年我单位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我单位依旧把制度建设作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制度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定期清理失效信息,定期更新应公开和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调整并完善发布了《东营高新区管委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我单位无重大突发事件、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未制作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依托东营区政府网站,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更新、完善相关内容。拥有政务新媒体“东营高新区”公众号,定期进行内容维护,发挥新媒体传播快捷性、受众广泛性优势,累计发布信息1200余条。开通“知东营”APP账号,提高宣传力度,累计发布信息100余条。

(五)监督保障。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一是2022年我单位调整了东营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1名;二是我单位多次召开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细化责任,积极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三是加强资金投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进行;四是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纳入单位年度 KPI 考核中的行政绩效考核内容。2022年度,本机关并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及责任追究情况,特此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材料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改进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规范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单位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有关决策部署,吃透各项文件要求,抓牢政务公开各项指标,促进政务公开材料的质量提升。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整体解读质量。对于出台的政策文件同步发布文件解读,进一步丰富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动画解读等公开形式。三是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本单位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配合各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公开工作。二是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内容。针对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内的信息,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三是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工作。

3、2022年本单位无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工作创新情况。一是与工信局联合开展2022年惠企政策宣贯活动等,为企业带去一系列政策解读;二是把政务公开与机关文化建设和督查考核相结合,结合自身特点,在显著位置设立公开栏,对各项工作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2022年高新区惠企政策解读发表于多个省级媒体平台。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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