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区有关要求编制而成,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内容。本报告编制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y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1118号;邮编:257100;电话:0546-8180610;电子邮箱:dygxq@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新《条例》要求,我单位认真对政府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监督。2020年度,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其中通过东营市政务大数据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2条,通过东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单位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无举报投诉情况及责任追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新《条例》规定和区政府办公室要求,2020年,我单位把制度建设作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流程等,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四)平台建设

我单位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东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东营市政务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公开工作归口综合办公室,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对网站集约化平台、东营市政务大数据平台进行内容维护和更新,主动及时公开单位工作信息。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对政府采购项目采取主动公开形式,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予以及时发布,确保政府工作透明化、公开化。

(六)建议提案办理

2020年我单位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新《条例》规定和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印发了《东营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工作台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做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同时,对政务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并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纳入单位年度KPI考核中的行政绩效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

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个

521.104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等环节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将针对存在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形式,建立完善配套的保障制度,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把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基本完成,并积极总结先进经验做法,在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推广,4月份在“政务公开看山东”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东营高新区大数据助力“智慧抗疫”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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