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投资促进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y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区投资促进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96号;邮编:257000;电话:0546-8212088;电子邮箱:dyqtcj@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区投资促进发展服务中心利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积极主动公开信息58条。一是做好机构职能公开。主动、及时公开机构概况、部门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及时发布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好“双招双引”招商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常态化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定期清理失效信息,定期更新应公开和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时效性和安全性。实行政务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严防舆情风险、违规泄密等情况,实现对政府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调整了《东营区投资促进发展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区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单位未制作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对网站、“投资东营区”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进行日常管理维护,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栏目,配合做好建议提案栏目优化调整。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规范审核管理,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对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多角度、多样化解读,增强解读效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

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评估,结合评估通报的情况,抓好问题整改。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责任科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作出调整。按时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适时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作用。2024年,我中心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形,特此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半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提升政府透明度,保障民众知情权,赢得广泛认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公开责任意识不强、主动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等。

针对以上问题,我中心的改进情况如下:继续深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标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精准施策,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和省市有关部署,强化主动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压实公开责任,对照公开评估指标,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及时、规范、高效公开。二是推动信息公开提质增效。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完善政策文件制发流程,严格公开程序,解读内容精细化,丰富解读角度,力求内容深入、形式多样、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我中心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特此说明。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平台专栏及时上传与招商引资有关的政策法规、部门风采、领导信息和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及时报送“双招双引”相关信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专栏信息。我单位共组织参加全市“投促大讲堂”12次,总计培训350余人次。贯彻政务公开理念,以政务公开为抓手,不断改进招商方向、完善招商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3.我中心今年收到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区政协委员提案7件,主办2件,协办5件,所有提案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面商率和办复率均达到100%,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办理复文已按要求在东营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被区政协授予“提案承办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工作创新情况:依托政务信息公开做好招商引资培训工作,邀请省商务厅投资促进处副处长刘庆到我区授课,成功举办全区第一期“油城铁军”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市东营区投资促进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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