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y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9号;邮编:257000;电话:0546-8221810;电子邮箱:dyqswj@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践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对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聚焦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健全公开机制,让政府工作更透明、群众监督更有力。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在东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严格落实“五公开”制度,主动公开了机构概况、部门领导信息、内设机构、部门文件等相关信息,有效地回应了群众关切,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及时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信息、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重点领域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与往年相比,依申请公开数量减少1件。未收到公众反映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满的意见,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公开目录建设,参照省、市、区各级做法,规范编制并发布了《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领导审核,注重公开信息质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按照最新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因工作实际发生变动的信息及时修改完善,定期清理网站中的失效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2025年,本单位未制作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知东营”政务号等有效载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严格落实“五公开”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工作,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严格考核监督、提升队伍素养等举措,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提供坚实支撑。2025年我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责任追究情况,特此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存在“泛化公开”“粗放公开”问题,对机关事务领域群众和干部职工关切的核心事项挖掘不深。二是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边界把握不准,对公开内容缺乏分类梳理,忽略依申请公开与主动公开的区别。

改进措施:一是定期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意见箱征集等方式,收集社会公众对机关事务信息公开的需求建议。二是梳理分类公开清单,明确主动与依申请公开边界,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范围界定精准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相关处理费。

(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5 年,我单位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健全“三审三校”审核机制,动态更新公开事项清单。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整改,有效提升公开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三)建议提案落实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单位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工作创新情况。增设“来访人员接待室”,制作安装1号、2号、3号综合办公楼标识,为区直机关部门单位悬挂铭牌,切实解决群众办事“找门难、找人难”问题,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畅通了群众线下申请信息公开渠道。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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