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y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区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7号;邮编:257000;电话:0546-8222834;电子邮箱:dyqgxs@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聚焦现代农业新赛道,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拓宽主动公开维度,筑牢依申请公开防线,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充分释放政府信息服务效能。

(1)主动公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既要及时发布重要工作动态,又要深度总结工作成果与创新举措,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与全面性。本年度本单位累计公开15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为:一是做好机构职能公开;二是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三是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四是部门工作动态。

(2)依申请公开。东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对公开内容进行严格的层级审核与风险评估,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安全性。2025年东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东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借力区政府门户网站与融媒体政务号,实现了政务信息的高效传播。坚持安全第一、规范运行,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审核与平台维护,实现了内容更新及时、平台运行平稳、意识形态安全可控。

(5)监督保障。一是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注重能力建设,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专题会议,不断夯实业务基础。2025年参加区级培训1次。2025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形,特此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东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待增强,部分公开内容偏重于流程性、程序性事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销服务、惠农政策等信息的解读深度不足;二是信息公开渠道的多元化建设有待完善,公开平台较为单一,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的协同联动不够充分,未能充分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规范化管理,明确公开内容和要求,完善公开程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二是优化信息公开内容供给,聚焦群众关心的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重点领域,增加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实用信息的发布比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特此说明。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立足全区供销发展实际,实时公开机构职能配置及重点工作落实成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与针对性;二是强化信息资源动态管理,对公开内容进行定期检查,对失效文件实施常态化清零。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本机关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工作创新情况。一是依托“放心农资惠农”活动,聚焦春耕关键环节,开展“科学用肥”宣讲与病虫害“把脉问诊”,提供精准技术指导,切实解决农户难题,护航春耕备耕。二是深化金融赋能服务,聚焦供销系统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广适配东营区“三农”需求的信贷产品。推动普惠金融资源向基层下沉,精准滴灌实体经济,切实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有效激发金融助农新活力。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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