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油地校融合发展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3年东营区油地校融合发展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发布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0546-822269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油地校融合发展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1)主动公开。我办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60余条。一是主动公开部门信息。包含单位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等相关信息;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主动公开职责信息、执法检查报告等信息;三是做好财务信息公开,按规定及时更新部门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信息。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我办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清理网站中的失效信息,定期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调整完善了《东营区油地校融合发展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区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2023年,我办未制作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办在日常工作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充实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规范栏目设置,灵活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开通知东营政务号,提高宣传力度,累计发布信息10余条。

(5)监督保障。一是为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1名。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利用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期间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4次,增强政务公开的职责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仍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形式比较单一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三是创新工作思路,积极通过新媒体平台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工作亮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办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工作,结合本办工作职能,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办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1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5件(主办2件,协办3件),共计7件,吸收采纳7件,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时限答复完成,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主办件办理结果及办理工作总结均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4.工作创新情况。充分发挥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利用新媒体、知东营政务号,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市东营区油地校融合发展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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