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油工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3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由东营区油区工作委员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区油区工作委员会联系(电话:0546-8222693,邮编:257000,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井冈山路1号办公楼)。

一、概述

2016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截至2016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答复相关的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东营区油工委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重大事项的协调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各项工作,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提出信息公开初步意见,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流程,在文件签发时明确是否进行信息公开以及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信息对外发布及时、准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包括领导成员、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能等。  

2、有关规划、政策、规定。  

3、综合业务工作。

(二)主动公开形式。  

可通过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yq.gov.cn)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单位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在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同时,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所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效接受区保密局及政务中心的监督,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公开情况。

八、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梳理,发现不足。目前,我单位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相关监督保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要重点做好政府信息的分类和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在可行范围内及时公开,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便于社会和公众对我单位工作的监督。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