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y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钟山路913号;邮编:257091;电话:0546-8221220;电子邮箱:dyqxmj@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本年度采用信息数11条。一是主动公开机构概况、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部门领导信息、下属事业单位等内容;二是及时公布畜牧兽医工作打算、总结汇报;三是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重点项目绩效及涉农补贴相关政策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筑牢信息安全防线,严格执行 “三审三校” 和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内容错误等问题;二是健全信息保障机制,完善《已公开信息清理制度》,及时清理过期失效信息,保证信息准确;三是2025年度本机关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安排专人依托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信息;二是通过“东营区政务”微信公众号、“知东营”APP等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宣传。

(五)监督保障。成立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2名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本年度参与政务公开相关培训2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

2025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形,特此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深度不足。二是公文公开属性审核机制不完善。三是政务新媒体活跃度低。

改进情况:一是深化公开内容精准性,聚焦群众关切,尤其是动物防疫等补助信息,做到及时更新或转载。二是完善公文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将公开属性审核嵌入公文制发全流程,实行 “拟稿人初核、股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终审”三级审核制度。三是明确专人维护政务新媒体账号,建设信息员队伍,及时更新发布亮点工作和民生信息,积极向区级平台投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工作,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在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的同时,及时发布畜牧工作动态等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全区畜牧工作。

(三)建议提案落实公开情况。2025年本机关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工作创新情况。联合中国农业银行东营区支行开展“东营区金融赋能畜牧业宣讲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养殖户讲解金融赋能政策,面对面答疑解惑。此次宣讲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互动答疑、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推动了惠民惠企政策落地生根,也让政务公开工作更有温度、更富实效、更接地气。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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