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3年东营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发布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联系电话:0546-82557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商务局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规范管理履职信息,做到准确、及时。

(1)主动公开。本着方便群众了解和参与商务工作的原则,2023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73条。对外发布计划总结类信息2条、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12条,及时更新机构简介信息4条,建议提案信息5条,部门文件及转载文件4条。及时解读出台的政策文件,回应群众关切。针对《东营区商业网点规划(2020-2035年)》这一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动态更新发布决策预公开、论证评估、决策会议公开、决策文件、决策解读、决策后评估信息。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3)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区政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清理失效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严格按要求准确、及时公开相关目录信息,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任务分工,将履职依据、财政信息、行政执法、政策法规等栏目信息及时公开、有变动的及时调整。2023年,未制作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通过东营区政府网站发布更新履职信息,认真审核把关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属实、科学。同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借助东营区政务、知东营、阅知东营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等商务政策级工作动态,2023年共发布信息30余条。

(5)监督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将政务公开纳入年终考核。按时参加市、区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4次,组织业务科室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2023年未出现因政务公开不力引发舆情或导致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工作缺乏主动性,有时因工作冲突,会出现公开延迟的现象。部分股室仍然存在认识不足、意识不够的现象,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政策解读需重点强化。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多以文字为主,缺少用图片、表格等简易化的形式加强解读。针对上述问题,局办公室牵头开展整改,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严肃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公开信息,同时,切实加强对信息的分析、归集能力,不断挖掘信息深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机关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积极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对政策法规、创新举措、部门风采等信息进行公开。

3、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4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全部吸收采纳,在区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下,已全部办理完成。

4、工作创新情况。实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月集体议事制度,总结分析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短板问题,邀请业务股室参加会议,研究如何更好的运用政务公开促进业务工作提升。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区商务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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