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省、市、区有关要求,根据2011年度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8255702,电子邮箱:dyqswj@126.com,邮编:257000,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100号)。
一、概述
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政务公开工作宗旨,继续加强“三个结合”:信息公开与政策宣传相结合,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信息公开与接受监督相结合。
一是不断完善工作体制。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其他领导结合业务具体抓,相关股室和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成立了专门的信息室,定期组织研讨会研究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并负责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及时发布最新信息。建立了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局信息室积极协调各业务处室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商务政府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
三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亮点。结合商务局工作的相关特点,对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到显要位置。同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补充,加强了商务政务信息的发布工作,强化了网上互动、网上办事、便民服务等板块,展示了“商务为民、服务百姓、共创和谐”的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余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设立了电子公告栏。其中最常用的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201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暂无其他支出。本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费。
2、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本局201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相关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二是政务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为此,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及关键部位的政务公开。将市民关心的重点、热点事项主动告知,并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商务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作为提高商务部门行政能力和规范服务的有效途径。2、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目标。在做好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时, 加强对局属单位的监督,指导各单位做好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工作信息的公开,保障公众对商务工作的知情权。3、继续搞好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加大对内宣传力度,增强局系统全体职工的公开意识,使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将商务工作的各项最新进展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商务工作的透明度。4、努力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大对局公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增强政务公开政策的界限的把握,做到公开与不公开内外有别,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规定。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将政务公开纳入商务的常态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