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y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井冈山路912号;邮编:257000;电话:0546-8222485;电子邮箱:dyqjingxinjuadm@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针对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5年依托东营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0余条,聚焦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政务网站及时全面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和工信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引入法律顾问等举措,建立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协商机制,确保答复内容与申请事项精准匹配。2025 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件,比去年减少2件。该申请通过邮寄渠道提交,涉及项目建设领域,已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完毕。2025年度本机关无达到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相关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工作,按年度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政府网站发布。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优化公开信息拟稿过程,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出现失密泄密现象。2025年,本机关未制作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理维护,不断推进网站内容建设,做好发布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到位。规范政务新媒体发布,充分发挥其互动性强、传播速度快的特点,不断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运用“东营区政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信领域重要政策、工业运行情况、智改数转、企业培育与产业发展成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容、程序、时限、责任人等,将政府信息公开有机融合到业务工作流程;二是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和能力,2025年开展2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三是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务公开行政效能,积极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2025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3

0

0

6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1.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2.部分信息存在发布间隔时间略长或者集中发布现象。

改进情况:1.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强化工作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重点提升工作人员信息解读、依申请公开专业化回复的能力。2.充分借助调研、座谈、检查等与企业面对面交流的契机,全面摸排企业信息需求,针对企业高频需求,动态调整信息发布频次;通过周工作例会等交流汇报工作动态,建立信息共享互通机制,确保需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度本机关无达到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相关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对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立好目标、定好分工、讲清责任、设好时限、抓好落实,按时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各项工作任务均保质保量完成。二是认真开展政务公开、信息报送、信息安全等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防止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该公开的信息。

三是主动拓展政务公开广度与深度,除法定公开内容外,重点加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业稳增长等企业关切领域的信息发布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度本机关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6件,共计9件,吸收采纳9件,目前均已完成书面答复,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对2025年东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和吸收采纳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四)工作创新情况。一是打造“线上精准推送+线下专员解读”的政策直达机制,通过项目申报集中培训和一对一指导服务方式,强化精准服务,2025年累计组织企业参加专精特新“小巨人”等培训活动7场、省“一起益企”宣贯大会等政策宣讲活动17场、省融链固链融通对接活动16场,涉及企业380余家。二是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1场,邀请行业权威专家授课,覆盖全区重点产业链企业及镇街、园区负责人90余人参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政策解读及案例分享会,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座谈交流等形式,解读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政策体系、分享数字化评测标准,并为企业提供战略规划、技术选型等定制化建议,为企业转型提供精准指导。三是深入实施年轻干部产业链攻坚“领衔破题”专项行动,拓宽企业诉求表达与回应渠道,围绕高端化工、高端石油装备等7条赛道,走访调研企业200余家,并联合镇街、重点企业召开产业链发展座谈会,精准收集企业在政策需求、发展难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共谋产业发展新路径。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市东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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