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y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市东营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阳路87号3号楼北楼125办公室;邮编:257000;电话:0546-8221759;电子邮箱:dyqmzj@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公开透明,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1)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紧紧围绕工作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等相关情况。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发布,2025年累计发布重点领域信息180余条,每月定期公开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工作信息和补贴相关政策,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发展。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大众日报、东营日报、知东营政务号等发布信息100余篇,聚焦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和群众关切,及时准确开展全方位、针对性、持续性宣传解读及回应。
(2)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为网络申请渠道,已按期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制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将重点内容进行分解,确保每项信息有人负责。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实行信息安全审核,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流程。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2025年度本机关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东营区政府网站、“知东营”政务号等有效载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做好政策文件主动公开工作,切实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政务服务需求。有序安排年度更新、季度更新、月度更新的公开内容,切实做到动态监管、适时更新,及时准确公开公布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积极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和培训,本单位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2025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力量偏弱。目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均为兼职,除了负责信息公开还要承担其他大量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创新偏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不够显著。公开的手段和形式比较单一,民政服务对象存在特殊性,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开方式,导致政策信息普及效果不显著。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各业务股室专人负责,防止出现工作漏洞,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公开。二是民政服务对象包含大量弱势人员,根据这一特点,除了加强新媒体领域公开宣传外,同时采用发放政策明白纸、入户走访等手段,将政策送进千家万户,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民政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5年,东营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济困难老年人、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补助政策及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主动公开,确保年度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建议提案办理。2025年,东营区民政局共接收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14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吸收采纳,采纳总数16件。在办理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深入调查研究、破解突出问题、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提案办结率100%、措施落实率100%、委员满意率100%”的工作目标,深入摸实情、精准出实招、用心办实事、全力求实效,切实提升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对2025年东营区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在东营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4)工作创新情况。8月29日,本机关组织开展以“婚姻登记和政策解读”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向市民群众现场解读婚俗文化,宣传移风易俗,引导健康向上的婚俗文化。全方位展示了婚姻登记所需手续和各业务流程,以树立办事高效、群众满意的机关形象为目标,以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为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全力打造廉洁、透明、高效的民政形象。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市东营区民政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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