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 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y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8号;邮编:257000;电话:0546-8222047;电子邮箱:dyqczj@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区财政局按要求主动公开机构概况、部门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政府财政预决算、部门财政预决算、政府性债务公开、财政收支信息、政府集中采购、行政执法、财政政策等情况。全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86条。其中,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比去年增加1件,均按期答复。其中,网络渠道申请2件,当面申请1件。申请内容涉及征地拆迁的有1件,占33.3%。财政信息的有2件,占66.7%。其中,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有1件,本机关不掌握的有1件,予以公开有1件。2025年度本机关无达到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相关处理费。

近年财政局依申请公开件办理数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清理失效信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调整完善《东营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与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2025年,制作和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专题专栏、减税降费信息。借助“知东营”APP和“东营区政务”公众号发布财政亮点工作。

(五)监督保障。建立单位内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1名工作人员。2025年财政局开展3次政务公开培训,参加市、区政务公开培训5次,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2025年没有产生因政务公开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已按照要求落实,但对标先进,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依申请公开培训不足,干部职工公开意识薄弱,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存在“重答复、轻服务”倾向。二是公众申请公开实操门槛高,渠道指引不清晰、格式模板不规范,补正频次多,信息获取成本较高。

改进情况:一是 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强化法规政策解读与案例研讨,将办理质效纳入考核,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二是整合申请渠道,公示标准化指南与模板,优化线上填报功能,设专人答疑,降低申请难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度东营区财政局无达到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5年,东营区财政局按要求主动公开机构概况、部门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政府财政预决算、部门财政预决算、政府性债务公开、财政收支信息、政府集中采购、行政执法、财政政策等情况。

(三)建议提案落实公开情况。2025年,共计收到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1件。目前已全部答复完毕,吸收采纳13件,答复率及满意率均达到了百分百,办理结果同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既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也让公众了解建议提案的推进成效,以公开促落实、以透明提公信。

(四)工作创新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点议事日程,构建“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主抓、股室专人负责”的层级责任体系,形成系统化推进、闭环化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公开内容开展程序化审核、多环节校对,确保文字准确、表述规范、信息完整,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谨性与公信力。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市东营区财政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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