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y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9号;邮编:257000;电话:0546-8222301;电子邮箱:dyqfgj@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紧密围绕区域发展核心职能,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关键抓手,系统性地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进程。致力于构建一个覆盖全面、渠道畅通、反馈及时的政务公开新格局,确保每一项公开信息都能做到及时发布、内容准确、获取便捷。

(1)主动公开。2025年,区发展改革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机构概况、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财政信息、政府工作报告进展情况、行政执法结果公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及结果。全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01条。

(2)依申请公开。2025年,本机关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6件,数量比2024年减少5件,均按期答复。其中通过网上申请渠道的数量4件,纸质邮寄渠道的2件,已全部按期完成答复。涉及价格收费信息3件,涉及项目立项审批、能源能耗、查阅项目信息各1件。其中,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4件。予以公开的及部分公开的各1件。2025年度本机关无达到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申请,无收取相关处理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区发展改革局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切实做好门户网站栏目内容更新,及时归纳整理和过滤无效信息,确保上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合法性。加强公开目录建设,调整完善《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和易于获取,在政务公开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政府信息从生成到归档的整个过程都得到科学、规范、有效地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发展改革局相关政务公开信息以东营区政府网站为第一平台,同时通过“东营区政务”渠道发布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保障信息内容质量,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5)监督保障。区发展改革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安排1名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单位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次。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不断完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性。2025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目录需进一步细化;二是主动公开工作的前瞻性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细化完善公开目录,提升分类标准与检索便利,更精准响应公众信息需求;二是紧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及民生、发展、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加强主动谋划,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媒体协作,切实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增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5年我局无达到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相关处理费,特此说明。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及时公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东营区居民主要消费品零售价格,向社会面提供价格参考。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承办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主办提案2件,协办提案1件。承办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政府提案15件,主办提案5件,协办提案10件。共计18件,吸收采纳18件。按照区政府和区政协有关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答复工作,主办件协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切实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结率、满意率。

4.工作创新情况。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价格、收费等民生热点,我局定期发布本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数据,变被动回应为主动引导。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工作实际,满足公众对关键信息的需求。‌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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