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y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101号;邮编:257000;电话:0546-8982419;电子邮箱:dyqscjgjbgs@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营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5年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5年度,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9条,其中行政执法公开307条,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公开73条,其他公开4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东营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按期答复。其中网络渠道申请5件,邮寄渠道申请2件。申请内容涉及执法信息的有2件,占29%。涉访涉诉信息的有2件,占29%。涉及其他信息有3件。其中,予以公开的有4件,占58%。本机关不掌握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部分公开的各有1件,各占14%。2025年度本机关无达到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调整完善《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与发布登记;建立健全动态评估机制,对失效、过时信息进行定期识别与清理;2025年未制作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区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积极发布政务信息;通过新媒体平台、政务视频号、主流媒体、系统内刊等形式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扩大了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达到了便捷、快速、面宽、有深度的公开目的。

(五)监督保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公开主体责任。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条例》,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4次,本单位培训1次。及时修正整改政府信息出现的问题,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25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9

行政强制

74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常态化政府开放活动做得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内部沟通需有效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结合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和企业公众关切问题,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好各部门的有效协调和统筹工作,强监督、重服务、促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度本机关无达到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相关处理费。

(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更新公示行政执法平台信息。2025年更新发布执法信息307条,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297条。二是继续加大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按时发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检查情况12期,定期公开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12期,共发布食品抽检批次1739,其中不合格批次37批次。食品药品消费安全警示30条。二是及时准确公开财务信息。及时公开我局财政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公开“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情况进行了注释说明。

(三)建议提案落实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9件,主办8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19件,主办8件,协办16件。我局严格规范程序,突出办理重点,对主办建议提案进行了面复,主办件、协办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按时办结率、代表和委员满意率均达100%。

(四)工作创新情况。2025年9月3日,东营区市场监管局走进文汇街道中山社区,开展“油城新画卷 开放启新城”为主题的“摆摊送政策,贴心服务暖民心”政府开放月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聚焦群众日常生活中的价格问题,怎样避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药品储存、用药安全等内容,“面对面”宣讲、“心贴心”交流的方式,将政策服务送到了群众家门口。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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