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y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101号;邮编:257000;电话:0546-8982419;电子邮箱:dyqscjgjbgs@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营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提升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东营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内容涉及行政执法信息、部门预决算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东营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按照规定时限和流程予以答复,做到答复及时准确规范,并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行政复议1件,维持原处理决定1件,行政诉讼2件,胜诉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东营区政府信息管理要求,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排查整改,定期清理失效信息,定期更新应公开和主动公开的信息,重视问题反馈,把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放在突出位置抓好落实。

2024年,我局无重大突发事件、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未制作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公室进一步优化完善区政府网站功能和栏目设置。在工作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以外,还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通过设立专栏、报刊宣传等形式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扩大了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达到了便捷、快速、面宽、有深度的公开目的。

(五)监督保障。我局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配备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1名;2024年,东营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4次,本单位召开1次。对区政府提出的工作建议和问题,及时进行查缺补漏,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时限,将整改落到实处。

2024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3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文件解读能力不足,解读质量需要加强。二是对行政决策征求意见方式单一。

改进情况:通过会议、集体讨论等方式,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文件,吃透文件要求。同时,结合视频动漫图文图表、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提高执行质效。对行政决策扩展意见征求渠道,通过网站、公众号、调查问卷等方式丰富意见征集方式,提升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特此说明。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时发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检查情况12期,定期公开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12期,共发布食品抽检批次2502,其中不合格批次64批次。消费安全警示24条。二是及时公开财务信息。及时公开我局财政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公开“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情况进行了注释说明。三是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对493起行政处罚案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办2件,协办3件;政协提案10件,主办4件,协办6件。我局严格规范程序,突出办理重点,对主办建议提案进行了面复,主办件、协办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按时办结率、代表和委员满意率均达100%。

4.工作创新情况:2024年9月24日,东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鸿港医院和文汇街道中山社区,在中山社区北门广场开展了“市场监管在行动-放心消费进社区”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慈善摊位、免费义诊、政策宣传、便民服务等多个活动区,吸引众多居民参加活动。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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