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联系电话:0546-898241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营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东营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一是主动公开部门信息。包含单位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以及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本部门年度规划计划。二是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时更新执法处罚决定信息。三是对重点民生领域监管实施公开,按期发布食品安全抽检批次及结果;按节点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按月发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信息;不定期发布药品零售监督检查信息。四是及时公布“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清单及抽查计划。五是按规定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六是及时更新营商环境的一些经验做法和部门风采。

(二)依申请公开。东营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受理公开申请1件,按期答复。内容涉及行政案卷,不予公开。未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没有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东营区政府信息管理要求,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排查整改,定期清理失效信息,定期更新应公开和主动公开的信息,重视问题反馈,把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放在突出位置抓好落实。

2023年,我局无重大突发事件、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未制作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公室进一步优化完善区政府网站功能和栏目设置。在工作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以外,还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通过设立专栏、报刊宣传等形式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扩大了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达到了便捷、快速、面宽、有深度的公开目的。

(五)监督保障。我局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配备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1名;2023年,东营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4次,本单位召开1次。对区政府提出的工作建议和问题,及时进行查缺补漏,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时限,将整改落到实处。

2023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3

行政强制

116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东营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离上级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上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捕捉热点的能力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我局完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建立常态化信息公开机制,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认识,增强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特此说明。

2.在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方面,我局加强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公开。2023年开展2465批次抽检,发现不合格53批次,对2465批次抽检信息进行公示。开展春节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2023年秋季地理标志保护、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等专线行动,通过一系列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我局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2件,假冒专利案件4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6件,并进行了公示。

3.2023年度我局共承办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政协提案1件,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领域,我局严格规范程序,突出办理重点,对主办提案进行了面复,按时办结率、代表和委员满意率均达100%。

4.2023年9月12日,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中王屋农贸市场组织开展了“计量准确--服务社会、保障公平竞争”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对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计量器具的计量安全性、法制管理标志、计量检定标志,检定后计量器具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市场内商户纷纷对自己使用的电子秤申请检定,现场共检定了50余台电子秤。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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