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2年东营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发布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联系电话:0546-898241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立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结合全局重点工作,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有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深化政民互动,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增强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主动公开。我局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领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项职能,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全年共发布信息400余条。一是主动公开部门信息。包含单位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以及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本部门年度规划计划;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处罚决定结果。二是按月更新了执法处罚决定信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定期更新药品监督监管信息。按节点发布食品安全的警示信息;公布“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清单及抽查计划。三是按规定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四是及时更新营商环境的一些经验做法和部门风采。

因职责范围所限,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不涉及《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四)、(五)、(七)、(十一)、(十四)项等方面信息,特此说明。

(2)依申请公开。东营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未受理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在局党组会、局务会上,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完善政务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方面的制度,按照“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要求政务信息公开前全部填写审批表,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定期清理失效信息,定期更新应公开和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调整了《东营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区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专栏,集中展示部门的特色工作。2022年,我局无重大突发事件、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未制作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4)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公室进一步优化完善区政府网站功能和栏目设置。在工作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以外,还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通过设立专栏、报刊宣传等形式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扩大了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达到了便捷、快速、面宽、有深度的公开目的。

(5)监督保障。一是组织领导,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配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1名;二是制定制定制度,纳入考核。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定期考核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制定考核办法。三是加强培训。2022年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2次。参与区政府公开办专题培训4次。

2022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11

行政强制

137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不够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不够规范;四是未形成长效机制等;

2023年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持续不断的对政务公开业务实行常态化培训,持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三是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特此说明。

2.在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面,我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围绕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信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食品药品重点领域,定期公开抽检计划和抽检结果14条,定期公示食品药品检查情况14条,对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立案查处并公开,以20个工作日为一周期累计汇总并公开12次。

3.2022年度我局共承办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共对我局提出建议、提案10件,其中我局主办1件,协办9件,涉及集贸市场规划管理、人民健康、物价管理等多个民生领域,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中,我局严格规范程序,突出办理重点,对主办的建议和提案全部进行了面复,按时办结率、代表和委员满意率均达100%。

     4.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5.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2023年,东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新《条例》,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公众、企业和各类组织的监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局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


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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