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力保护色: | |||
|
东营区财政局2026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查前公告 |
|||
|
|||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6 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东营区财政局决定从8月起开展2026 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东营皓嘉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市欣华财务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东营盛鑫财务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营溪云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华智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华杉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代理记账机构资格条件。主要是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是否不少于 3 名,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是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 3 年以上,从业人员是否是本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是否建立了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发生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等。关注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备案登记,是否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分支机构进行实质性统一管理等。 (二)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主要是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执行会计、财税法律法规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业务时是否签订委托合同,书面委托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要求等。在此基础上,重点关注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情况,包括代理记账机构是否存在为谋取不当利益曲解财税政策误导纳税人,或按照委托人要求作出故意隐瞒营业收入、扩大支出等不合规会计处理,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行为等。 (三)代理记账机构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主要是代理记账机构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稽核、会计管理、业务档案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重点关注《财政部关于印发〈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23〕27 号)印发以来,代理记账机构的执行情况等。 东营区财政局 |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