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东区政发〔2025〕3号 |
| 编号: | 栏目类型: | 政府文件 |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东区政发 |
| 成文日期: | 2025-06-28 | 失效日期 |
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东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 06- 28 | 浏览次数: | 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2025- 06- 28 | 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区政府研究确定了《东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后按程序办理。
东营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计划完成时限 | 决策承办单位 |
1 | 东营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 2025年11月 | 区民政局 |
2 | 东营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 2025年11月 |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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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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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8日印发
东区政发〔2025〕3号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东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东区政发〔2025〕3号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东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