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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东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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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东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东区政发〔2024〕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区政府研究确定了《东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区司法局要加强工作指导服务,促进决策质量和效率提升,不断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后按程序办理。 东营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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