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东营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东营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提高城乡社区居民生活品质,根据《山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东营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结合全区城乡社区服务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东营时的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以打造人民群众幸福家园为目标,以加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以标准化建设为技术支撑,健全完善多方参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队伍健全、服务专业、机制合理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精细化、多层次、多方面服务,为推进高水平现代化强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发挥社区(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居民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议事协商、服务供给和绩效评估,促进社区服务与居民需求精准对接,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三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统筹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资源配置、服务队伍建设、服务产品供给,推动城乡社区服务制度衔接、要素共享、互通互融,促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在巩固、发展社区服务现有设施基础和制度基础上,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推动社区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成长。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更好适应居民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的生活方式。
五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引导市场力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多方参与格局,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有效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党建引领社区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全面加强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主导、各类服务主体共同参与的城乡社区服务机制。
——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
——社区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高质量全覆盖,城市社区便民利民和志愿互助服务充分发展,农村社区在推进便民利民和志愿互助服务方面取得新突破。
——社区服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普遍运用,网络联通、应用融合、信息共享、响应迅速的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
——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持续强化。打造一支以社区“两委”成员和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为骨干、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社区服务运行机制不断创新。深化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机制,健全完善全科服务、减负增效等机制,推进城乡社区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 | 2025年 | 属性 |
平均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 >30平方米 | 约束性 |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 预期性 |
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 | ≥18人 | 预期性 |
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 ≥12个 | 预期性 |
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 ≥7个 | 预期性 |
城市社区工作者中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人数 | ≥40% | 预期性 |
二、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搭建高质量社区服务平台
1.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照新建城市社区不低于1000平方米、既有城市社区不低于700平方米、农村社区不低于500平方米,且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数量、规模、选址布局、建设方式、功能划分。落实《城市社区建设指南》(DB3705/T3-2021)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群驿站)要求,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与功能配套,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和场地的使用效益,2022
年底,全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达标率达到100%。落实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价格优惠政策。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到2025年,基本公共服务全部在城乡社区能够办理。(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东营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专栏1: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提升工程 ——推进城市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到2025年,建设一批集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家政、健身、文化、公益等于一体的完整居住社区,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生活服务圈,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其他生活服务”的社区综合体功能业态体系,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群众生活更加方便,居民消费有效扩大。 ——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使用效率。开展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场地、设施和资源,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向农村覆盖,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满足农村群众多样化需求,打造农村社区半小时生活服务圈。 ——创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作机制。探索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逐步引导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参与设施管理与维护。 |
2.加强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居住区“四同步”工作机制,确保新建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老旧小区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确保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大力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原则,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以“10分钟养老服务圈”为原则,社区层面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以“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原则,在居民小区建设养老服务站、养老顾问处、志愿为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站点,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化、专业化和志愿性的养老服务。到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加强农村幸福院分类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养老周转房,打造兼备集中居住和养老服务功能的新型农村幸福院。加快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在新建居住区,遵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标准、规范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不能满足托育服务需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分期分批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或改扩建。落实新建小区配套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政策,严格验收程序,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以社区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2025年设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东营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3.强化社区服务网点建设。进一步优化社区便民商业服务场所布局,合理设置金融、电信、供销、燃气、自来水、电力、公交、产品质量监督等公用事业服务线下网点。落实《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GB/T37915-2019)等国家规范标准,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和不同社区商业发展形态,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社区商业设施建设标准,明确设置规模、功能要求、配置标准、业态组合等。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居民步行15分钟可达范围内,丰富便利店、菜市场、早餐店、维修店、家政服务点以及文化、娱乐、健身、康养等便民商业网点,一站式满足居民生活和服务消费需求。加强农村社区农资供应、农机维修、金融通讯、快递物流等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社区市场化服务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区供销社)
4.深入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细化完善居住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内容和形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到2025年,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
三、丰富城乡社区服务内容,扩大服务有效供给
5.发展社区养老托育服务。鼓励以医养结合机构为主体,托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连锁运营辖区日间照料设施和“家庭养老床位”,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打造“15分钟养老圈”。完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明确上门照护服务标准,规范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家政公司、物业企业等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按照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提供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有序推进社区(村)助老食堂或老年助餐点建设,为老年人就餐提供优惠和便利。综合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儿童之家等公共服务资源,拓展托育服务功能。探索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社区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标准。到2025年,全区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个。(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区妇联,各镇、街道)
6.发展社区卫生健康服务。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常住人口3万以上的城市街道,至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居民群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以镇(街道)为单位结合服务人口规模,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原则上以2.5公里服务半径为宜,建成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为补充,公益特色鲜明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7.发展社区文化体育服务。立足社区群众文化需求,以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核心,充分挖掘社区特色文化资源和文艺人才资源,不断培育和壮大社区文化队伍,推动形成一批社区特色文化品牌。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提供的模式,完善社区文化和旅游志愿者队伍建设。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各类文化组织和机构参与农村社区文化服务。发现和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等各类文化人才,积极开展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农村社区文化活动,凝聚有利于农村社区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创新活力。广泛开展小型多样分散的城乡社区体育赛事活动和社区运动会。鼓励支持社区发展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每个社区拥有2个以上能经常开展活动的健身队伍,并配备5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宣传运动促进健康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技能,为居民群众提供精细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
8.发展社区教育和就业服务。有效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开放大学发挥人才优势和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统筹共享社区资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扩大社区学习资源供给。加强社区教育内涵建设,积极培育社区教育品牌项目,建设社区教育实验基地,推动提高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水平,共建共享优质课程资源。开展社区科普馆流动运营项目试点,加大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社区推动力度。加强劳动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在城乡社区设立就业创业空间,重点为社区居民中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协)
9.强化社区应急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每个城乡社区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社区常态化服务与应急服务的有效衔接机制,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新格局。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努力提高居民公共安全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和组织化参与能力。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和群防群治队伍、志愿服务应急队伍的培训,对重大事件、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等进行制度化演练,提高社区应急处置能力。在城市社区重点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在农村社区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并充分发挥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10.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城乡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继续提高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探头覆盖密度,着力推进农村等视频监控覆盖较为薄弱地区的公共安全视频全覆盖建设。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引导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在社区纠纷调解和信访化解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调整优化城乡警务区设置,全面推行“社区民警+网格员+矛调员+N”(“三员+N”)机制,每个警务区1名专兼职社区民警、2名辅警会同网格员、矛调员等开展工作。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专职社区民警80%以上的工作时间驻在社区,其他社区民警40%以上的工作时间下沉社区,落实社区民警带队巡逻、就地接处纠纷求助警情、社区发生案事件必到现场制度。(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东营公安分局)
11.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坚持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推动物业服务有效融入社区服务体系,促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网格员共商事务、协商互通“五方办”机制。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部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推动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鼓励居民小区业主通过市场化手段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由街道、社区牵头,通过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办公益性物业企业、引入国有物业企业、专业性社会组织等方式,做好秩序维护、保洁等基础服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动物业服务覆盖,将落实物业管理模式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提条件,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养机制。(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专栏2:城乡社区便民利民和志愿互助服务 ——推进家庭服务进社区。支持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家庭相关服务机构发展,加强洗染、废旧物质回收利用、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社区保洁、社区保安等需要就近提供的家庭服务站点建设,支持大型家庭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到社区开展各类便民服务。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 ——深化社区志愿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有针对性地开展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在城乡社区推行志愿者星级认定和嘉许制度,推动建立“爱心银行”“时间银行”等志愿服务回馈制度,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经常化。开展农村社区互助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农村居民自我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协同服务机制。 ——发展社区慈善服务。积极培育社区基金,探索社区基金运作新模式,带动更多社区内生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加强社区救助资源信息共享,引导慈善力量参与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针对困境家庭和救助对象开展慈善救助,促进慈善救助和社区治理良性互动。 ——开展居民互助服务。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拓宽居民参与自助互助服务渠道。健全并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公共卫生、环境物业等委员会作用,组织居民开展自我管理和服务,推进解决社区环境改造、停车出行、电梯加装等群众关切的问题。鼓励以村(居)民小组、小区、网格、楼院等为单位,开展互帮互助活动。 |
专栏3:社区重点人群兜底保障工程 ——面向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健全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定期对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展探视与帮扶服务,特殊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建立对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监护保障机制。 ——面向低收入群体。提高社区社会救助的精准率,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积极提供救助帮扶、安全防范、康复护理、心理疏导等服务。健全社区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的主动发现、报告、服务和转介机制。 ——面向残疾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等服务。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采取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方式为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贴心便捷的社区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探索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5年,全区80%以上镇(街道)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保障服务质量。 ——面向困境和留守儿童。建立完善困境和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定期组织排查走访,及时掌握儿童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生活帮扶、精神关怀、课业辅导、协助返校复学等服务。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指导和监督,督促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 |
专栏4: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社区固本强基行动。健全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村(社区)组织体系,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设岗定责”活动。 ——社区养老服务行动。支持镇(街道)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建成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要。 ——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推进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推动在社区普遍建立青年之家和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开展学龄儿童课后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服务,在村(社区)推广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点。 ——社区助残服务行动。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托养和照护服务。结合智慧城市、乡村建设行动等,同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 ——社区就业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重点为村(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行动。深化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布局,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服务特色。 ——社区教育行动。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统筹村(社区)教育协调发展,优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社区文化服务行动。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村(社区)普遍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社区体育服务行动。整合社区体育服务资源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社区科普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等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开展科普活动,支持社区科普设施流动巡回服务,加大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村(社区)服务力度。 ——平安社区建设行动。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保障,推进警务室与村(社区)“两委”同址办公,配齐必要装备设施,开展平安社区(村)建设活动。 ——法律服务社区行动。推进村(社区)法律顾同工作全面升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 ——社区应急服务行动。整合社区公园、广场等场馆服务资源,改造或完善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定期开展应急避险知识宣传和应急避难演练活动。东营区所有村(社区)均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 ——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全面落实村(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工作制度,实现资源与需求有效对接、治理成果共享。 |
四、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提高服务信息化水平
12.推进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逐步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推进光纤入户,加快5G网络建设,提升社区和家庭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到2025年底,实现全区100%城市社区和80%行政村通5G。普及智能快递柜、智能垃圾箱、智能充电桩、无人售卖机、无人图书借阅机等自助终端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生活服务。推动社区服务、社区养老、社区家政、社区医疗、社区消防等安保服务和社区物业设备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强化社区治安技防能力。加大物联感知终端部署,加快推广水、电、气、暖智能终端以及公共环境监测设备部署,实现社区运行状态数据实时动态展现。加快推广集成信息发布屏、公共应急广播等系统设施,实现公共信息及时发布。(责任单位: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13.完善社区服务信息数据库。坚持集约统筹、特色发展,以镇(街道)为单位,建设统一的智慧社区管理平台,对接全区网格化管理平台、矛盾调解平台、12345政务热线、数字城管等业务平台,实现集中、高效、全面的综合管理服务。广泛采集社区社会组织、网格员队伍、志愿者队伍、社区服务企业和单位等信息资源,促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有机融合和信息集成。加强社区数据资源有序汇集、关联分析、高效处理,为社区各类服务开展提供精准匹配、精准反馈,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区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
14.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化应用。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和区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依托智慧社区管理平台,搭建集便民服务、公共服务、自治服务、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于一体的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电子商务,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探索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社区服务有机结合的新路子。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建设数字社区,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充分考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习惯和需求,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渠道。(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五、加强城乡社区服务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15.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选优配强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积极推行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村)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通过选派、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实行城市社区工作者总量管理,按照每300户居民配备1-2人的标准核定总量,到2025年实现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16.提升社区工作者服务能力。针对职业年限、受教育层次、业务技能等差异情况,由镇(街道)按需组织开展知识普及和专业培训,将应急救护、老年人护理、社区需求调查、社区活动策划、社会组织培育、人际关系协调、突发事件应对等实用技能纳入社区工作者轮训培训课程。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和社会工作学历教育,力争到2025年,城市社区工作者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比例达到70%以上,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的比例达到40%以上。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社区工作者培训中心、社区学院、社会工作培训基地等平台,健全完善城乡社区工作者培训、培养机制,探索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互补融合的机制。健全完善全科社工培养制度,强化岗位培训教育,推行政策和民情双通关考核,提升城乡社区工作者实践服务能力。建立社区工作者“定岗网格”制度,原则上每个社区只保留保障日常办公的必要工作人员,其余社区工作者全部常态下沉网格开展服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17.加强社区工作者保障激励。按规定全面落实城市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待遇,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保障体系,做到奖勤罚懒、优绩优酬。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总和一般不低于所在区2022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每五年调整一次;村委会主任(不含“一肩挑”人员)基本报酬一般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70%,其他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基本报酬一般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60%,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关心城乡社区服务人员的成长进步,按规定从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中招录(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打通基层工作人员上升渠道。建立健全从社区工作者中培养发展党员,选拔基层干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的制度渠道。(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
18.拓宽社区服务队伍来源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通过选派、招考等方式到城乡社区工作,加大社会工作者专业人才使用力度。加强网格员队伍规范化建设,探索将专职网格员纳入到社区工作者管理。开展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试点,加大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力度,重点培育为民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调处类、邻里互助类、乡村振兴类社区社会组织。逐步健全城乡社区志愿者招募注册、志愿者培训管理、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志愿服务评价激励等制度,深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到2025年,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12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7个,城乡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区居民比例达到20%。(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区区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
六、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19.强化网格化服务机制。加快网格优化整合,实现党建、文明实践、综治、信访、城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民政、人社、残联等网格“多网合一”,推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有效衔接。适时调整规范网格赋能清单,完善责任清单,推动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政服务下放网格,赋予镇(街道)对辖区职能部门的监督和考核权,真正做到“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置”。积极推进社区网格党组织建设,强化网格党组织整体功能,组织在职党员、居(村)民小组长、楼院长、物业职工、社区志愿者等各类力量,开展“组团式”服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区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20.完善社区服务即时响应机制。落实社区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制度,及时响应社区居民服务需求,实现呼有所应、求有所助、难有人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放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特殊项目可开展延时服务。鼓励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支持引导驻区单位向城乡社区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居民评社区”服务评价激励和结果公开机制。(责任单位: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2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机制。将社区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为居民群众提供“一口清”导办、“一窗式”受理。以方便群众为导向,打造“开放式、无柜台”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环境。同时设置后台工作区,分工办理前台无法实时办结的服务事项。根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镇(街道)为单位,编制“一窗受理”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2025年90%以上城市社区服务大厅设施布局实现优化提升,农村社区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责任单位: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22.建立健全联动服务机制。以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由社区“两委”统筹、社会组织承接、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慈善资源支持的社区联动服务机制。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标准,加快推进全区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到2025年,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行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成效更加明显。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安家”工程,扩大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覆盖,到2025年实现镇(街道)全部覆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组织以项目化形式参与社区服务。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联动效应,广泛汇集各类社会资源,不断提升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专栏5: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重点培育为民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调处类、邻里互助类、乡村振兴类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发挥作用。 ——推动在镇(街道)成立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强化推动支持和规范管理,2023年底,全区所有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管理运行进一步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特色品牌。 ——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融入社区治理、参与文明创建、开展关爱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供需对接活动,积极打造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
23.健全社区自我服务机制。围绕涉及居(村)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由城乡社区党组织牵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协商实践活动,吸纳居(村)民参与社区服务项目的提出、运行、评估全过程。探索通过居民自愿筹资、建立社区基金等方式扩充自我服务资源。动员驻区单位在开放活动场所、提供资源支持、参与社区服务等方面履行共建责任。支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发挥各自优势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实现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24.深化社区减负增效机制。强化社区负担的源头治理,坚持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制定完善镇(街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任务清单,进一步厘清工作边界。深入推进整治村(社区)“牌子多”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牌子减下去、服务提上来”。开展“社区万能章”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清单,规范出具证明的样式及流程,尽可能方便居民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发挥各级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
(二)完善扶持政策。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保障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闲置的国有场馆及资产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优先用于城乡社区居民迫切需要的民生服务。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探索建立社区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标准体系。探索城乡社区通过“以场地换服务”、优惠租赁等方式,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社会组织、企业提供服务场所。
(三)营造良好氛围。聚焦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的挖掘、提炼和展示,搭建互动学习交流平台,营造互比、互看、互学的浓厚氛围。围绕制约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瓶颈问题攻坚克难,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带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发展和整体提升。
关于面向社会征求《东营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夯实基层基础,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结合东营区实际,起草了《东营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30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546-8263187
(邮箱)dyqsqb@dy.shandong.cn
附件1:东营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东营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草案解读.docx
东营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草案解读
一、编制背景与意义
2022年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党中央、国务院首次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列为“十四五”时期重点专项草案之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东营时的指示要求,东营区将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大政治任务,改革创新、锐意奋进,加快推动东营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进一步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提高城乡社区居民生活品质。
二、编制依据
根据《山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东营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结合全区城乡社区服务发展实际,制定本草案。
三、编制解读
《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东营时的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以打造人民群众幸福家园为目标,以加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以标准化建设为技术支撑,健全完善多方参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队伍健全、服务专业、机制合理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精细化、多层次、多方面服务,为推进高水平现代化强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东营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共分为七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3部分。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有效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同时,党建引领社区服务机制更加健全、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社区服务内容更加丰富、社区服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持续强化、社区服务运行机制不断创新。二是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搭建高质量社区服务平台。包括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专项服务设施建设、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4部分。三是丰富城乡社区服务内容,扩大服务有效供给。包括发展社区养老托育服务、发展社区卫生健康服务、发展社区文化体育服务、发展社区教育和就业服务、强化社区应急服务能力、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7部分。四是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提高服务信息化水平。包括推进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信息数据库、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化应用3部分。五是加强城乡社区服务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包括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社区工作者服务能力、加强社区工作者保障激励、拓宽社区服务队伍来源渠道4部分。六是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包括强化网格化服务机制、完善社区服务即时响应机制、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机制、建立健全联动服务机制、健全社区自我服务机制、深化社区减负增效机制6部分。七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营造良好氛围3部分。
《规划(征求意见稿)》主要量化指标体现在第一部分,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7项主要发展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项:到2025年,平均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30平方米。预期性指标6项:到2025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100%,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覆盖率100%,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数量≥12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数量≥7个,城市社区工作者中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人数≥40%。以上指标与《东营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指标基本相同。
与《东营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相比,增加了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专栏内容。该专栏主要参考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围绕社区组织建设、养老服务、未成年人关爱、助残服务、就业服务、卫生服务、教育、文化服务、体育服务、科普服务、平安社区建设、法律服务、应急服务、社区攻坚共治共享等方面提出14个行动,基本概况了城乡社区治理服务的所有内容。
草案解读部门为:东营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46-8263187
结果反馈:共收到0条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