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东营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省、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字〔2021〕156号)、《东营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东政字〔2021〕48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所扶的原则为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建立完善残疾人全生命周期的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为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石油科技之城、活力宜居之地、教育满意之区、吕剧文化之乡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残疾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着力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
3.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事业,支持残疾人事业服务项目、方法和机制创新,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满足残疾人多样化、多层次发展需求。
4.坚持争先创优。立足新发展阶段更新理念,积极争当高水平现代化强区建设的排头兵,争做抓落实的实干者,推动各项残疾人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努力绘制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美好蓝图。
5.坚持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充分发挥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帮助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覆盖、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形成,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明显得到改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工作蓬勃发展。残疾人服务网络更加优化,残疾人精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更加广泛,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念深入人心。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更加精准。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显著提升,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专栏1 “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4.残疾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6 | >98 | 预期性 |
5.残疾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8 | >99 | 预期性 |
6.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90 | >95 | 约束性 |
7.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 | >95 | >98 | 约束性 |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97 | >99 | 预期性 |
9.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 - | >400 | 预期性 |
10.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 - | >300 | 约束性 |
11.镇(街道)残疾人服务机构设置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改善和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5年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易返贫监测范围,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加强对残疾人的关爱服务。加强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常态化帮扶,坚持开发式帮扶,加大精准培训、就业力度,增强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内生动力。(牵头部门:区乡村振兴局;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
2.加强残疾人兜底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强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对重度残疾人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将城镇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范围,将残疾人居住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纳入城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一并规划实施,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医疗保障局)
3.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等政策。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针对农村重度、特困残疾人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积极推进残疾人生活用水、电、气、暖等费用减免补贴政策。落实伤残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
4.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政策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残疾人,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继续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落实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政策。(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公安分局)
5.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实现与儿童、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推行无法互相照料的老年人和成年残疾子女共同入住公益性养老机构或残疾人照护服务机构。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充分发挥“如康家园”服务功能,逐步扩大托养照护覆盖面。加强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照护,最大限度保护残疾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
6.提高基层残疾人服务能力。加强和改善残疾人服务,加快补上农村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社会保障、残疾预防和重度残疾人照护等服务短板。所有镇(街道)和有条件的社区普遍建立“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文化体育、志愿助残等服务。实施“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城镇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村(社区)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走访探视、社区照顾、邻里互助等服务。为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服务,真正让残疾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专栏2 残疾人社会保障项目 |
“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 以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聚焦16周岁以上困难且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群体,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集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交流互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采用“平台+服务”的形式,汇集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的基本服务。 最低生活保障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 对残疾人使用语音、流量、宽带等信息消费套餐给予半价以上优惠,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流量资费。 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 村(社区)委员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协助解决。 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重度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镇(街道)可建立集中照护服务机构;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或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 充分利用现有托养养老机构、福利设施、医疗机构、农村集体闲置资源等,建立健全以居家照料服务为基础,社区镇(街道)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机构照护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 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朋友圈”。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危急救助 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帮包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居)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措施。 |
(二)优化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重视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残疾预防行动,推动残疾预防纳入各领域规划部署,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提升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加强婚前、孕前、围孕期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工作,加强0-6岁儿童残疾早期筛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强化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实施相关疾病预防干预措施,减少重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疾病致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老年人跌倒和儿童意外伤害,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提高饮用水和空气污染治理干预能力。结合“残疾预防日”“爱眼日”“爱耳日”等节日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意识。(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
2.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供给质量。开展康复服务规范化提升行动,推进残疾预防、筛查诊断、康复医疗、康教融合等全链条一体化抢救性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定点康复机构专业化、系统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调查。稳步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护理等个性化服务。积极做好中途致残者的心理疏导、专业干预和康复重建等工作。加强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支持新建(改扩建)公立残疾人康复中心。对在定点康复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给予康复训练补助,对东营区户籍的在训残疾儿童发放送训补贴,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
专栏3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项目 |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及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救助手术,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救助手术,为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儿童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等服务。 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提升项目 鼓励有条件的示范性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教育等资质,设施设备、技术人员达到一定规模,能为残疾儿童提供医康教融合的规范化高效救助服务。 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推动脑瘫儿童残疾预防、筛查诊断、康复医疗、康教融合等全链条一体化救助,满足脑瘫儿童全面康复需求。 中途致残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为符合条件的脊髓损伤、语后聋、中途失明等中途致残残疾人提供功能重建康复救助,帮助其融入社会;推动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
3.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环境。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增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加强残疾人就业与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保障残疾人依法享受低保渐退、收入减扣、个税减免等政策,规范辅助性就业劳动报酬管理,根据不同情形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可给予适当扣除。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落实招录残疾人用人单位职业培训补贴、就业岗位无障碍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超比例安置奖励等政策。采取预留岗位、定向招录等方式,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积极推进东营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政府创设的城乡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安置规模。落实按比例就业审核制度,逐步将未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的用人单位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建立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补贴制度,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加大辅助性就业机构支持力度,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近就便就业提供服务。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就业服务。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残疾人就业招聘会,为企业和有求职意愿的残疾人搭建就业平台。规范扶持盲人按摩,促进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牵头部门:区残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部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专栏4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与就业服务项目 |
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补贴 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求职创业的区内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残疾青年见习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青年在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 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招录残疾人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无障碍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残疾人和毕业年度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残疾人就业基地按规定给予奖励。 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 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给予奖励。对为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就业项目、经营场地等方面支持作出显著成绩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奖励。 残疾人技能人才奖励 对参加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残疾人创业标兵,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 编制50人以上的(含50人)的区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东营区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盲人按摩提升项目 鼓励扶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执业。完善盲人按摩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盲人按摩机构和盲人按摩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积极落实“齐鲁手创”品牌打造,促进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 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营等新形态就业。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 依托高校、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职业素质培训、就业心理疏导、专场招聘、实习见习等专项的“一人一策”就业服务。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 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加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有效提升辅助性就业水平和质量。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 政府设立的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村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
4.提高残疾人教育培训质量。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建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义务教育办学体系,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继续实施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帮助残疾学生不断提高受教育水平。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养方式,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快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普及推广步伐。发挥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作用,为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闭环式”残疾人职业培训模式。广泛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大比武大竞赛活动,培育“残疾人工匠”和创业带头人。(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专栏5 残疾人教育培训项目 |
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 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鼓励支持建立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幼儿园。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 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评估,实现“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 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残疾学生。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支持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和便利。 融合教育推广项目 支持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手语盲文推广项目 加强手语盲文推广人才培养,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通用手语推广。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依托企业、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建立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搭建开放式、全要素、可复制的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服务。 |
5.加强残疾人公共文体服务。强化残疾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繁荣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产业。扎实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书香中国·阅读有我”、无障碍观影等残疾人群众性公共文化系列活动,建设1处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点、站)。加强重度残疾人文化服务,开展“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活动。鼓励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媒体等平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满足残疾人多元文化服务需求。加大对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产业企业吸纳残疾人从事文化工作,培育建设一批残疾人文化从业创业示范基地,努力推动形成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大力发展残疾人竞技体育,加强和完善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指导员培养工作,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与社区全民健身活动融合。组织参加残疾人运动会、残疾人艺术汇演、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不断满足残疾群众的文体需求。做好残疾人运动员注册登记工作,完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和艺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建立残疾人优秀人才数据库。(牵头部门:区残联、区教育局;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大数据中心、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融媒体中心)
6.完善残疾人法治体系建设。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执法的监督检查。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培养助残公益律师队伍,对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不再审查经济困难状况,直接提供法律援助,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发挥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作用,做好残疾人重点群体信访工作,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并提供履职便利条件。加强残疾人法治宣传工作,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学跟听”专项活动,加强对残疾人学法、懂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教育引导,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区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
7.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水平。落实《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在新型城镇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快完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镇(街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指标。加快普及5G在无障碍领域的应用,加快推广普惠便利的电信服务,推动区政府门户网站、办事系统实现无障碍服务,鼓励区级电视台逐步设立通用手语电视栏目。公共停车场按照一定比例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让残疾人平等享有便利化的生活环境。全区公共图书馆普遍设立盲人阅览室,定期增配、及时更新适合残疾人阅读的读物及阅读辅助设备。鼓励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提供便利。(牵头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融媒体中心、区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专栏6 无障碍项目 |
道路交通无障碍 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配备无障碍设备。 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 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动无障碍改造。 盲人文化服务 为盲人提供盲人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观影等产品和服务。推动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区)建设。继续开展盲人数字阅读工程。鼓励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聋人文化服务 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区电视台开播通用手语和实时字幕栏目。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 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推动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学习教育、旅游出行等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无障碍改造。 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 推进医院自助就医设备、自动售卖设备、银行自动柜员机设备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食品药品说明信息无障碍 利用图像识别、二维码等技术加快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 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 把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医院、疏散避难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 政务服务无障碍 政府新闻发布会配备同步速录字幕、通用手语翻译,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 |
8.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扶持管理。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场地、设备、人才、技术等方面扶持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优先扶持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支持残疾人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运营。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和加载残疾人证的社会保障卡。落实《东营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建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平台,实现“申请—评估—审批—支付—发放—回访”闭环式申领流程,提升个性化、专业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实现残疾人“应需尽配”。(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行政审批局)
(三)夯实残疾人基层基础建设,实现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
1.加强残联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着力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努力建成让党和政府放心、让残疾群众满意的群团组织。创新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真正使残联组织强起来、工作队伍活起来、服务阵地用起来。强化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推动残疾人协会和专职委员为本辖区的残疾人提供民生保障、权益维护、文体活动、志愿助残、信访等服务。逐步改善镇(街道)残联专职干事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待遇,提高其工作能力。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
2.强化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满足残疾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推进全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把镇(街道)建成服务农村残疾人的区域中心。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资质登记评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大数据中心)
3.抓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残联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增强残疾人工作力量,培养忠诚、干净、担当,懂残疾人、爱残疾人、心系残疾人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重视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与人才储备。加强各级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提高履行职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素质,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
4.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5G等新技术在残疾人服务中的应用。将各类助残事项接入“爱山东”东营区分厅和区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线上线下业务协同办理,为企业和残疾群众办事“一次办好”“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掌上办”提供支撑。加强残联系统内、部门间涉残数据共享交换,实现业务协同办理。建立健全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长效机制,推动精准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残疾人服务机构、“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等的管理,提高服务监管能力。推动科技助残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服务机制,适应社会化、市场化的服务模式,提升基层人员利用新技术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牵头部门:区残联、区大数据中心;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
专栏7 基础设施、人才队伍、信息化和科技创新项目 |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配备专业设备和器材。 特殊教育师资人才培养项目 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和融合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加强手语盲文研究推广人才培养。鼓励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 残疾人信息化建设项目 推广运用残疾人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从残疾预防到康复治疗、教育培训、就业托养的全过程闭环服务。 科技助残项目 鼓励开展智能助听、助视、中高端假肢、康复机器人、基于智慧城市的无障碍等技术应用。 |
5.建立健全社会化发展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拓展实施范围、增加购买内容、扩大购买规模,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与评估。重点培育能够承接各类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专业化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完善志愿助残运行机制。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纵深发展,突出需求导向和精准服务,依托“梅花海”志愿服务协会和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推动助残工作下沉,为残疾人提供多样化、精细化的服务。采取党建引领、结对共建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广泛开展助残项目,帮助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及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
三、保障机制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东营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定期研究残疾人工作,对本规划和政府重点助残实事落实情况组织督查并通报。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并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东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民生工程及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工作对接、政策衔接和资源共享,立足各自职能职责,依据本规划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方案,加强协调、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部门: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参与部门: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区本级和各镇(街道)要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支出标准和责任合理安排经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政策,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力度。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督,开展专项经费审计和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税务局)
(三)强化舆论宣传机制。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深入宣传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各类残疾人典型培养、选树力度,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时代精神、民族精神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人道主义精神,厚植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办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开展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讲好“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强故事”,不断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融媒体中心)
(四)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要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东营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对本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牵头部门:区政府残工委;参与部门: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东营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东营区实际,起草了《东营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26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546-8222071(邮箱)dyqcl2071@163.com
附件:东营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docx
一、起草背景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区将开启高水平现代化强区建设新征程,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将迈上新的台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战略机遇。编制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是继续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团结带领残疾人和全区人民一道,积极投身高水平现代化强区建设,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的重要举措。
二、起草依据
本《规划》的起草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字〔2021〕156号)、《东营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东政字〔2021〕48号)等有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三部分26项内容。
(一)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其中,发展目标分为2025年和2035年两个阶段目标,主要内容体现在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重点任务19项措施:
一是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改善和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易返贫检测范围,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实现脱贫动态清零。(2)加强残疾人兜底保障。加大困难残疾人救助力度,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3)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等福利政策。(4)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重度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补贴、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政策。(5)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实现与儿童、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6)提高基层服务残疾人能力。所有镇(街道)和有条件的社区普遍建立“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实施“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优化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1)重视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残疾预防行动,推动残疾预防纳入各领域规划部署,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提升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2)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供给质量。开展康复服务规范化提升行动,推进残疾预防、筛查诊断、康复医疗、康教融合等全链条一体化抢救性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定点康复机构专业化、系统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3)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环境。争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开发残疾人定向岗位,推动残疾人在事业单位中就业。积极推进东营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安置规模。落实按比例就业审核制度,建立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补贴制度,加大辅助性就业机构支持力度。(4)提高残疾人教育培训质量。全面落实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大力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继续实施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帮助残疾人学生不断提高受教育水平。(5)加强残疾人公共文体服务。持续开展残疾人群众性公共文化系列活动,鼓励各种媒体平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加大对残疾人文化创意创业产业的支持力度。(6)完善残疾人法治体系建设。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残疾人学法、懂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教育引导,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7)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水平。在新型城镇化、社区建设、城市道路等统筹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不断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8)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扶持管理。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是夯实残疾人基层基础建设,实现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1)加强残联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镇(街道)残联建设,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逐步改善镇(街道)专职干事和专职委员待遇,提高其工作能力。(2)强化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满足残疾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3)抓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重视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与人才储备,培养忠诚、干净、担当,懂残疾人、爱残疾人、心系残疾人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4)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将各类助残事项接入“爱山东”东营区分厅和区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线上线下业务协同办理,为企业和残疾群众办事“一次办好”“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掌上办”提供支撑。(5)建立健全社会化发展机制。重点培育能够承接各类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专业化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完善志愿助残运行机制。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纵深发展,突出需求导向和精准服务,依托“梅花海”志愿服务协会和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推动助残工作下沉,为残疾人提供多样化、精细化的服务。
(三)保障机制。从健全组织领导、完善资金保障、强化舆论宣传、建立监测评估等4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措施可行可落地。
四、当前工作进展
东营区忠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已建设完成8处集社区康复、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三项基本功能+技能培训、文体活动、志愿服务、交流互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服务平台。为17名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175名残疾人享受社区康复服务,辅助性就业44人。探索“政府+企业+社会+残疾人”就业模式,集中安置残疾人83人,40余名残疾人或家属实现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百华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服务标准成为我市公共服务(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领域首个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创新性实施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货币化补贴制度,“互联网+货币补贴”残疾人辅具适配线上购买线下体验同步运营,实现辅具适配更精准、为民服务更便捷、资金使用更高效、资源共享更集成、智能评估更专业五大转变,满足残疾人对辅助器具的个性化需求。积极推进助残联办事项,将残疾人证办理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困难残疾人学生救助、两项补贴、保险补贴等进行关联融合,变“单一个体服务”为“助残一件事服务”,有效破解残疾人办事重复提交材料、多地跑、折返跑等难题,跑出便民“加速度”。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新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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