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效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4-8-20 9:15:00  浏览数:打印此页
  

东营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政府效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工作提速,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市政府确定开展“政府效率年”活动。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政府效率年”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政府效率年”活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政府效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转变作风、改进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优化投资环境、增强综合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外来投资者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随着发展竞争的日益激烈,政府的工作效率已经成为一个地区能否凝聚人才和资本、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政府效率问题,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政府工作提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整体上看,政府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一些方面和环节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作风懒散、办事拖拉、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政府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政府效率年”活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政府效率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明确“政府效率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政府效率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紧紧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提高政府效能,切实解决政府效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政府管理效率、服务效率、决策效率和抓落实的效率,使各级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节奏明显加快,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具体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制定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实施方案,把行政许可法纳入全民普法计划,通过举办讲座、组织知识考试、电视台开办专栏、上街宣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行政许可法。各部门、单位尤其是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对具体办理行政许可的人员要进行重点培训,使他们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觉并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调整充实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行政许可项目、规定等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机构,具体做好行政许可项目、规定、收费和实施机关的清理和规范工作,抓好配套制度建设,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寓执法于服务之中。
    (二)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在以前精简基础上,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凡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坚决取消,并根据市政府清理结果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及时作出相应处理。保留的审批事项于7月1日前予以公布。进一步精简审批手续,规范审批程序。7月1日前,凡有保留审批事项的部门、单位依法逐项明确审批程序、审批依据、审批时限、职责科室以及职责人员等,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大力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把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杜绝“两头审批、同时办理”现象。加强驻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岗位能手、业务明星等评选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理顺和明确相关工作人员职责权限,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等,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四)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各种类型的会议,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召开的合并召开,对确需召开的会议要控制会期、规格和规模,做到开短会、讲短话。精简文件、简报,区政府部门、单位和临时性机构确需出简报的,须经区政府办公室同意。凡属部门职责范围内或几个部门可以联合发文的,区政府及办公室一律不予发文或转发。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会风、文风,切实改变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做法,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抓大事、抓落实上。
    (五)切实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政府工作有关程序和规范的通知》要求,今后区政府各部门、单位需向区政府请示、汇报的事项,应由主要负责同志向分管副区长请示、汇报;确需向区长请示、汇报的,必须事前征求分管副区长的意见;需向区委、人大汇报或向区政协通报的事项,必须事前征得分管副区长或区长同意。在公文报送方面,凡请求区政府协调解决、批准执行的请示、报告,一律送区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运转,不得径送区政府领导个人。认真落实好部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特别是对涉及面广、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必须及时向区政府报告,不能延误,更不能隐瞒。对于违反程序越级请示、汇报工作或隐瞒重大事项造成被动局面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六)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承诺内容、服务标准和投诉办法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践诺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有诺必践。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视情从严处理。
    (七)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府决策、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等,都依法向社会公开;部门、单位的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以及违诺责任追究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对政策规定的调整和动态性工作及时公开。各部门、单位和行政服务中心要在门口显要位置设立公开牌,标明本单位办理事项、承办科室、承办人员及所在楼层、房间、联系电话等。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都要认真落实办事公开制度,真正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健全人民建议征集、重大决策事项社会公示、听证及专家咨询等制度,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和专家的意见,使决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
    (八)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强化城域网建设,将各镇、街道和区政府部门、单位,辖区重点企业、城市社区等全部纳入城域网;整合区域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丰富区政府门户网站、党政办公网和政务专网,建设好教育信息网、农业信息网、企业信息网、社区信息网等专业网站,形成覆盖全区的网络平台,加快电子政务发展步伐,推进无纸化办公;积极发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九)强化政务督查考核。将市、区经济工作会议及人代会确定事项和我区承担的市“双十”工程任务逐一立项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抓好重点工作、重点工程专项督查、跟踪督查、全程督查,搞好工作通报、调度和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十)实行“月报告”制度。各部门、单位于每月月底前,把本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所承担督查事项落实情况,书面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予以通报,督促工作进展慢的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政府效率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为保证“政府效率年”活动的顺利实施,成立“政府效率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部门、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落实“政府效率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本单位活动的开展。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范围和工作实际,根据本意见要求,于3月中旬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各部门、单位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区监察局,同时抄报区政府办公室。6月底前作好阶段性活动小结,年底作好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把“政府效率年”活动纳入政务督查考核范围。把效率提高与否作为行政效能监察和考核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效能投诉的查处力度,促进“政府效率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