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区政发〔2005〕15号
东营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超市进乡镇和放心店进村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服务体系,繁荣农村市场,保障农村群众消费安全,促进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实施“四进”建设“两网”工作的意见(东政发〔2005〕8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区四镇实施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工程(以下简称“两进”)。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适应当前农民消费需求,以“两进”工程为载体,搞好规划,加大投入,采取连锁经营形式,构建起完善的、覆盖全区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的服务体系,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在完成牛庄镇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再利用一年时间,在其他三镇全部完成“两进”工程建设任务。具体任务是:史口镇一处超市,五处放心店;龙居镇一处超市,六处放心店;六户镇一处超市,六处放心店。镇级超市要本着从实际出发,超前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年底前完成史口、龙居、六户三个镇的超市定位和配送企业选择工作。2006年8月底前完成三处镇级超市工程建设,并达到规范化标准要求。村级放心店在尽可能多发展直营店的同时,高标准选择加盟店,2006年10月底前完成全区小康文明村及千人以上村的放心店建设,并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要求。 三、建设标准 (一)镇级超市建设标准 1、营业面积300-600平方米,经营品种1500-5000种,单件商品价格一般不超过1000元。 2、经营设施一般为平房或楼房一层,店堂要“三白一亮”(地面、墙壁、房顶为白色,日光灯照明),店内通风明亮,店外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 3、经营设备应有与经营商品和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陈列货架、玻璃柜台和购物车、购物篮;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与配送中心有结算和销售等信息联网设备;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 4、对从业人员有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经营食品和副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持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 5、采取完全开架自选或开架与面售相结合的方式,出入口分设,收银台统一结算。 6、执行国家价格管理政策,所有商品都要明码标价。 7、建立商品质量管理责任制,经营商品必须全部为合格商品,配送率达到70%以上。 8、带动本镇村级放心店实行连锁经营。 (二)村级放心店建设标准 1、营业面积50-120平方米,经营品种400-1000种,单件商品价格一般不超过500元。 2、经营设施一般为平房,店堂要“三白一亮”,店内要通风明亮。 3、经营设备应有与经营商品相匹配的陈列货架和玻璃柜台,设置顾客购物篮;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有与连锁经营相适应的信息基础设施,如电话、传真机等;有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 4、对从业人员有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身体建康,无传染疾病。 5、采取开架自选与柜台式相结合,以开架自选为主。 6、执行国家物价管理政策,所有商品都要明码标价。 7、经营商品都必须为合格商品,配送率为50%以上。 8、经营的商品以生活消费品为主,代销的农资产品应与生活消费品严格分开。 四、严格落实政策 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鼓励扶持“两进”工程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确保扶持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对各镇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扶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连锁经营企业在工商注册及有关行政许可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实行连锁经营企业设立的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可按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申请注册登记,免办核转手续。直营连锁企业经营音像制品、书籍、报刊、卷烟、部分非处方药等需要办理专项审批商品,可由总部向主管行政机关统一申请办理许可手续和进行年审,各分店持总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到所在地主管行政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各镇负责镇级超市的规划选址、承建单位的招标、各项手续的办理,以及小康文明村和本镇千人以上村放心店的选择定位等工作;区供销社负责联系落实配送企业,协调处理好超市、放心店与原有零售店铺之间的关系;区经贸局负责争取中央和省市政策支持,协调外部环境;东营工商分局负责对超市、放心店的信誉考察及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为加强对“两进”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两进”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进行指挥和协调。各镇也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严格建设标准,规范运作机制,确保“两进”工程顺利圆满完成。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