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承担区政府各类文电、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及制发,承办上级来文来电。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的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承办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政务考核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和区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组织安排、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十)负责行政事务工作,为区政府领导服务。 (十一)负责政府法制、经济体制改革、外事侨务、旅游、史志、打私、人民防空工作。 (十二)负责信息产业化建设和信息市场的管理工作。 (十三)领导区政府部门、单位办公室工作,指导镇、街道党政办工作。 (十四)管理区行管局,协同区委办公室管理区信访局 (十五)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