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表室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5-12-26 20:21:24  浏览数:打印此页
  

    一、负责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和评议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区人大代表和驻我区的省、市人大代表的联系,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督办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承办区人大换届选举和选举驻我区市人大代表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指导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区人大常委会联系镇人大有关人事代表方面的具体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承担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六、负责代表活动的指导服务工作;
    七、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