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公室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6-3-26 8:57:07  浏览数:打印此页
  

    一、围绕中央、省、市、区委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综合情况,反映动态,调查研究,为区委决策提供服务;承担区委文电、重要文稿起草、修改、校核及制发工作。
    二、组织有关经济、政治、科教、文化和党建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决策服务;组织、协调全区各方面的调研力量,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社会化、多层次的调研网络。
    三、承办中央、省、市、区委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中央、省、市、区委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催办落实;承办区委系统各部门、单位,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及区各人民团体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的督查考核工作。
    四、负责区委机关总值班和区委日常公文处理、各类会议、区委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区党政系统的机要通信、密码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区委文件和全区党政领导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核心秘密文电、信件的传递工作;检查、指导全区保密、机要工作;协调、指导党委系统、镇、街道党政办公室办公自动化工作。
    六、负责区委及办公室的接待、后勤保障和行政事务。
    七、领导区委政策研究室,发挥调查研究工作的主渠道作用,当好参谋助手。
    八、领导区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区级机关车辆的管理服务工作。
    九、领导区委党史研究室,负责征集、整理、编纂地方党史资料,发挥党史工作存史、资政、育人、兴业的作用。
    十、领导区档案馆(局),协调、指导全区历史档案和机关档案资料的征集、接收、整理、保管、研究和利用。
    十一、管理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办公室的规范化建设、系统化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