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使广大职工受益
编辑:闫磊 发布日期:2008-8-22  浏览数:打印此页
  今年,我区对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改“通道式”管理模式为“板块式”。改革后,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按属地原则参加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增强医疗保险基金互动共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减轻财政负担。目前,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共计7000余人,比执行原政策时,参保职工数增加了2000余人。同时,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从28000元提高到40000元,享受公务员补助的参保职工,报销比例由原政策的70%提高到80%。(区劳动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