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营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第八届劳动模范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近两年来,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模范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积极争当排头兵,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模范人物,他们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为此,区政府决定授予王建锋等 名同志“东营区劳动模15范”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爱岗敬业、奋发有为、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工作中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全区上下、各行各业要以劳动模范为榜样,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东营区第八届劳动模范名单(名)15
王建锋(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副董事长、党支部书记) 杨宪(山东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大营(东营区牛庄镇王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盖增年(东营区辛店街道辛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任兰英(东营区第一中学政教处主任、教科室副主任) 曹同国(东营区第三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段有政(东营区人民医院五官科主任) 毕乃杰(鑫宇建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金铎(东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营区分局执法队员) 宋洪祥(东营地税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洪英(东营工商分局副主任科员、财务装备科科长) 薛彦林(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赵鹏(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 纪玉华(东营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晓祥(东营区龙居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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