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继续深入实施“家电下乡”政策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6-13  浏览数:打印此页
  为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我区去年12月开始实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原计划今年5月31日结束试点,现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的通知精神,截止时间推迟至2008年12月31日。前期试点期间,我区补贴家电销售试点工作成绩喜人,截止5月29日,全区共申报补贴家电661件,已补贴家电490件,兑现补贴资金9.97万元。(区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