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种田不交税,一亩田还倒拿30元补贴呢!”25日,湖北省麻城市乘马岗乡石河村农民邱元发盘算近半年收成,净增收1800多元,笑得嘴都合不拢。
老邱的收入部分来自财政补贴。据悉,2004年仅粮食直补一项,省财政拿出5.65亿元;2005年,省财政又拨款6.36亿元;今年达到7亿元。实施“两减免三补贴”政策,全省农民直接受益68.4亿元。
湖北省财政厅统计表明,“十五”期间,我省各级财政部门用于支持农、林、水、气及扶贫开发支出年均递增18.82%,是改革开放以来增量最多、增长最快的时期。
从2004年起,我省按“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先后对全省52个县市实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3年之内,新增上交省增量全部返还县市。同时,扩大农村公共财政覆盖范围。
从2004年至2005年,全省各级财政投入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6000多万元,培训农民48.1万人次,带动社会性培训101万人次,让农民从外出务工中实现增收。
今年41个试点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投入5亿元,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达1435万人,参合率达78.5%,逐步改善了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2003年以来,各地累计投入资产总额达4.6亿元,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6万余人,此外,每年省级财政五保转移支付达1.7亿元,确保五保对象老有所养。
今年,省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农村五保户供养、孤儿救助、城乡困难医疗救助及特大自然灾害救济等项目资金达3.7亿元。 (记者陶忠辉、通讯员何大春、实习生叶翩)
共享和谐阳光
(湖北日报评论员)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注重社会公平,让全体人民共享社会和谐发展的成果。
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多、比重大,农业和农村基础较差、底子较薄、欠账较多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情系“三农”,把党和政府的惠农春风吹向田野乡村,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促进了城乡共荣和谐发展。
同时,实施系列“惠民工程”,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使农村群众“看病难”、“上学难”、“出行难”、“吃水难”等系列难题逐步得到缓解。
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是社会发展的“短板”。构建和谐社会,只有对弱势群体给予真心关爱,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近年来,我省逐步加大了以社保、低保和特困救助“三根主线”为骨架的社会救助网络建设,实施“福星工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城乡特困群众大病救助制度、对农村义务教育实施“两免一补”……这些政策、措施,使鳏寡老人有了“天伦之乐”,失学的孩童又重新走进了课堂,困难群众贫有所济、病有所医、困有所帮……放眼荆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安定有序又充满生机和活力。
和谐万事兴。我们相信,全省上下团结一心,和衷共济,紧抓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历史机遇,加快发展,和谐湖北的美好蓝图一定会早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