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创城办[2008]3号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5-16  浏览数:打印此页
  

 

 

东区创城办[2008]3

 

关于做好创建文明城市督查指导工作的

   

 

各督导小组:

为保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根据《东营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关于近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安排意见》和《东营区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一次创城工作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429——430

二、督导责任分工

1、督导一组:

组长:西景元

   成员:苏向东  吕晓东

具体负责对“五小”行业、图书音像市场、网吧、区级文体设施和科普设施等指标的督导。要求文体局、卫生局认真对对各有关场所进行检查,保证各经营场所证、照齐全,安全、卫生设施到位,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合法经营。

2、督导二组:

   组长:刘子星

   成员:李大为 张玉宝

   具体负责对公共秩序、商场广场、市容市貌、街巷基础设施、城市交通枢纽等项指标的督导。听取执法局、城管局和交通局近期工作汇报,察看他们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和责任落实情况,要求执法局和城管局对城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扔垃圾、乱设摊点等现象开展集中整治,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要求交通局配合市直部门加大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整治,积极推进“平安和谐交通”建设。

3、督导三组:

   组长:王树森

   成员:孙健忠  李志明

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秩序、环境等指标的督导。听取工商分局近期工作汇报,察看他们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人员分工,了解辖区内市场数目和名称。实地查看各市场环境、秩序,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工商分局,要求他们限期整改,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使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市场面貌明显改观,市场经营者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

4、督导四组:

   组长:马小平

   成员:李建山  张金亮

具体负责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督导。察看各镇、街道和广电局是否制定专门宣传方案,是否配备专门宣传工作人员,听取他们近期的宣传工作汇报。各村居可以采用悬挂横幅、刷标语等宣传方式,开展小康文明村宣传活动;各社区可以充分利用社区广告栏、政务公开栏等,开展和谐社区宣传活动;区广电局要在电视台、电台开辟专栏,及时向广大市民宣传创城工作,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城工作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

三、几点要求

1、各督导组要认真负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承担各项指标的督导任务。

2、各督导组在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各责任单位反馈,要求他们限期整改。

3、各督导组组长负责本小组开展督导所需车辆的调度和人员召集。

4、各督导组要及时向创城办总结督导情况,形成《督查专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制发《督办单》。

 

 

                  东营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26

 

 

主题词:文明城市   督导工作   通知

东营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26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