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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创城办[2008]3号
关于做好创建文明城市督查指导工作的
通 知
各督导小组:
为保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根据《东营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关于近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安排意见》和《东营区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一次创城工作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4月29日——4月30日
二、督导责任分工
1、督导一组:
组长:西景元
成员:苏向东 吕晓东
具体负责对“五小”行业、图书音像市场、网吧、区级文体设施和科普设施等指标的督导。要求文体局、卫生局认真对对各有关场所进行检查,保证各经营场所证、照齐全,安全、卫生设施到位,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合法经营。
2、督导二组:
组长:刘子星
成员:李大为 张玉宝
具体负责对公共秩序、商场广场、市容市貌、街巷基础设施、城市交通枢纽等项指标的督导。听取执法局、城管局和交通局近期工作汇报,察看他们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和责任落实情况,要求执法局和城管局对城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扔垃圾、乱设摊点等现象开展集中整治,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要求交通局配合市直部门加大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整治,积极推进“平安和谐交通”建设。
3、督导三组:
组长:王树森
成员:孙健忠 李志明
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秩序、环境等指标的督导。听取工商分局近期工作汇报,察看他们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人员分工,了解辖区内市场数目和名称。实地查看各市场环境、秩序,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工商分局,要求他们限期整改,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使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市场面貌明显改观,市场经营者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
4、督导四组:
组长:马小平
成员:李建山 张金亮
具体负责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督导。察看各镇、街道和广电局是否制定专门宣传方案,是否配备专门宣传工作人员,听取他们近期的宣传工作汇报。各村居可以采用悬挂横幅、刷标语等宣传方式,开展小康文明村宣传活动;各社区可以充分利用社区广告栏、政务公开栏等,开展和谐社区宣传活动;区广电局要在电视台、电台开辟专栏,及时向广大市民宣传创城工作,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城工作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
三、几点要求
1、各督导组要认真负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承担各项指标的督导任务。
2、各督导组在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各责任单位反馈,要求他们限期整改。
3、各督导组组长负责本小组开展督导所需车辆的调度和人员召集。
4、各督导组要及时向创城办总结督导情况,形成《督查专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制发《督办单》。
东营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26日
 主题词:文明城市 督导工作 通知
东营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26日
(共印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