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业务须知(小型汽车)
新车挂牌
一、应提交的资料
(1)《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来历凭证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
(6)《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并在背面粘贴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7)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
二、业务流程

三、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的;
(七)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八)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注册登记时有已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且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
(九)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